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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7月30日讯(记者程娇 陈成智 通讯员高昌江)今天,国家工商总局和海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共21条,从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和商标管理等方面,最大限度地突破了现有规定,给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省工商局今天向全省工商部门下发了从今天起实施该《若干意见》的通知。
昨天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在海口会见了来琼发布《若干意见》的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一行。罗保铭对国家工商总局多年来给予海南的支持和帮助以及率先发布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21条优惠政策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海南近年来在推进市场管理方面付出的努力,希望全省工商系统结合《若干意见》的发布组织好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工商系统执法水平。钟攸平表示,工商系统将继续开展好创新争优活动,在维护好地方经济秩序的同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在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副省长李国梁、省政府秘书长徐庄参加会见。
据悉,《若干意见》以促进海南省旅游业发展为总体目标,以扶持海南省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新企业登记服务机制、实施商标战略、加强市场监管和工商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赋予了海南省21条优惠政策和措施,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这些优惠政策和措施包括:支持我省旅游业创新发展,重点支持我省发展和旅游业相配套的特色房车游、汽车租赁、游艇制造、销售、租赁等特色服务业类型;支持我省投资发展生物制药、新能源汽车制造、旅游装备制造业、旅游产品加工业和信息网络业;鼓励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
在公布的优惠政策中,国家工商总局明确了我省农民可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权设立农业专业合作社,从政策层面上丰富和拓宽了农村经济融资渠道。支持我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规定农村申办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持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规定海南企业凡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母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可以申请注册为企业集团。
此外,国家工商总局在大力支持海南省实施商标战略、支持海南开展对出口型企业商标国际注册的培训和设立商标争议快捷通道、提升我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等方面,都给予了优惠政策和措施。
钟攸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国家工商总局对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十分重视,接到海南省工商局的有关请示和转达的海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后,即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研究,制定了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意见。他希望《若干意见》能够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更好地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李国梁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企业局、商标局,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委、省质监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相关报道见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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