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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中国足球发生了一件大事:已被足协宣判禁赛三场的孙继海,没过几天,就被足协自己撤销判罚,“无罪释放”。
我之所以把判罚某位球员的“小事”称为“大事”,是因为,这次判罚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划时代的,因为此前从来没有一位被中国足协禁赛的球员,能成功获得取消禁赛的改判;而且,中国足协此次改判是违背规则的,按足协制定的纪律处罚条例,禁赛6场以下的判罚,根本就不能提出申诉,更遑论改判。
对孙继海禁赛的改判事件自然引起轩然大波,不少媒体展开大批判大讨论。媒体对足协的批评句句在理,比如,“以一个错误纠正另一个错误。”“或许维护了事实正义,但违反了程序正义,这是更大的错误。”,“当值裁判改口,等于做了伪证。”等等。法律知识懵懂如我者,也知道足协的改判实在太法盲太儿戏,该批该骂。
据报道,足协之所以改判,是因为陕西方面进京斡旋,做了大量的工作,甚至以“西安球迷将在亚足联检查团视察西安赛区时示威”作为要挟。不少媒体因此评论,足协对陕西方面“示弱”,将给足协在执行纪律处罚上开一个坏头,以后将有更多受罚的俱乐部闹着“上访”,向足协施压。中国足球将进入一个更加无序和混乱的状态。
媒体担心改判事件将引起的严重后果,逻辑上应该是正确的,但我却不敢苟同,甚至觉得有点杞人忧天。
其一,韦迪的足协是不是真的软弱怕事?此次改判,一是足协想树立一下“从善如流”的民主形象;二来,足协也怕看到真的有球迷在亚足联视察时示威闹事。但如果你据此认为韦迪的新足协胆小怕事软弱可欺,那就错了,此前韦迪已多次展示了其强硬的一面。以后,如果有俱乐部想效仿陕西的做法,闹着上访甚至“要挟”足协,结果恐怕适得其反,或许将遭到更为严厉的处罚。足协历来都是反复无常的,这一次“法外开恩”,下一次说不定“狠下杀手”。
道理很简单,规矩都是足协定的,也是足协执行的,他们既是警察又是法官,罚不罚,罚多少?都由他们说了算。对此并没有有效的监督。以往足协断的糊涂案做的糊涂事还少吗?
有人断言,长此以往,足协的公信力将无可避免地丧失。此言差矣,请问足协还有公信力吗?而且他们也不稀罕什么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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