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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1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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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力争一年拆除80万平方米违建
明确对新建和加建的违建一律不予以补偿
本报海口8月10日讯(记者林伟)今天上午,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对该市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开展检查活动。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区政府争取用一年时间集中对全市现存的1876宗、80万多平方米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   海口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拆除存量以控制新增的工作原则,重点拆除违法占用耕地、以盈利为目的的小产权房、严重影响规划、外地投资、顶风抢建等五类违法建筑。     据了解,海口市近期将拆除美苑路、美祥路、海盛路等路段的违法建筑。对新发现的违法建筑,立即组织辖区居(村)委会、街道(镇)、城管等单位负责人确认,5天内给予拆除。   该市有关部门称,对属于老百姓利用应当确权发证而因政府原因未发证的宅基地且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筑,可以依法予以补办用地、规划手续;对有合法宅基地但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予以合理补偿后拆除。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将采取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的办法给予解决。据介绍,市政府今后对旧村改造要提前介入登记居民的房屋建筑情况,并明确对新建和加建的违建一律不予以补偿。同时提高宅基地的补偿标准,不以宅基地要有建筑物才补偿作为旧改的补偿方式;尽快出台私宅报建的相关规定,以便群众依法建设;提高违法建筑自拆补偿标准,促使当事人自拆,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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