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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质检总局13日公布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这个通则将从今年9月1日起执行。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质检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制定了这个通则,用于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查。
原《食品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全许办〔2005〕45号)和《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国质检食监〔2008〕29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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