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彭青林)省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将司法考试考务费等25个收费项目收入从预算外管理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至此,除了学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外,我省其余预算外资金将全部分别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公共预算管理,历史上存在多年的预算外资金将不复存在。
最后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项目包括:司法考试考务费、农业部门检验检测费等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交警部门优选小汽车号牌拍卖收入、占用国家频率广告收入等4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贸促会认证费等3项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捐赠款收入。
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后,这25个收费项目的收入要全额上缴国库,支出需进行预算编制,由财政部门核定方可执行。资金的管理和支出都将受到规范和约束。
该负责人表示,将预算外收入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利于资金的统筹使用,同时增强了财政预算的完整性,这对于完善预算分配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调控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治理“小金库”、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也有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