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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3日讯 (记者张中宝 实习生陈蔷伊)为大力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示范运营规模化,海口市今年启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计划至2012年推广1050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并建设相应的基础设施和保障服务体系。这是记者昨天从海口市科工信局获悉的。
今年5月,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出《关于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在现有13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增加天津、海口等7个试点城市。
根据《海口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到2012年,海口市力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规模达到1050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210辆,纯电动客车50辆,纯电动专用车40辆,混合动力客车500辆,混合动力乘用车25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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