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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10月7日专电(记者李松)记者从重庆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更好发挥村妇代会主任在开展农村妇女工作、推动新农村建设中的工作积极性,重庆市决定提高村妇代会主任补贴的最低标准。
在不少农村地区,由于村妇代会主任经济待遇低已阻碍了基层妇联组织的持续运作,不利于鼓励优秀女性人才到基层农村服务,因此推动落实并提高村妇代会主任待遇引起了党委政府的关注。
根据新标准,目前重庆每个村的妇代会主任最低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300元执行,由村其他干部兼任妇代会主任的,在应得补助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重庆市财政参照对村“三职”干部补贴给予补助的办法对区县村妇代会主任补贴给予补助。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已按上述标准分区县拨付了2010年下半年村妇代会主任补贴补助资金532万元,并督促各区县及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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