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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29日讯(记者黄晓华)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将创新投入方式,强化文化发展财政保障。会议提出,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文化事业建设财政投入机制,确保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
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今天通过的《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省、市县两级财政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按比例分担行政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省财政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推行文化产品和服务政府招标采购制度,实行以奖代拨、项目补助、贴息贷款等办法,逐步将财政对文化经营单位的无偿投入转为国有资本金。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资金扶持、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在融资支持方面,《决定》提出,要把文化产业信贷融资纳入区域信贷政策的重点支持领域,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辖内文化产业的信贷融资。财政部门加大对文化产业贷款的贴息力度。研究制定有关专利权、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评估、质押、登记、托管、流转和变现等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和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发起组建文化投资公司或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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