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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3日讯(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谢曦)《海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2011年-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今天在海口获得评审通过。《规划》提出以2005年为基线,实现到2015年全省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32万吨的目标。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省的建筑能耗十分突出,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数据表明,2008年度全省建筑物总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总量的36%。
“海南的建筑节能潜力很大。”《规划》编制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海南项目负责人尹波分析说,考虑到目前海南省能耗和排放的现实及建筑量的发展趋势,海南有3种建筑节能发展途径:以现有模式放任发展,到2015年的建筑总能耗为341万吨标准煤;而以低碳方案发展,则总能耗仅为241万吨标准煤。“也就是说,后者可以比前者整整降低能耗100万吨标准煤。”尹波说。
为实现2015年全省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32万吨的目标,《规划》提出了多项行之有效的举措,从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低碳城市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发展建筑节能产业、推动新农村建筑节能工作等多方面入手,确保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稳妥而富有成效地推进海南建筑节能的发展。
《规划》强调,我省将通过完善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逐步推动规范性的建筑节能市场机制的形成,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市场和行政等手段开展建筑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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