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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24日讯 (记者罗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大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我省近期开始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将用半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按照省政府近日出台的行动实施方案,此次专项行动重点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重点整治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四大领域。专项行动将于2011年3月结束。
专项行动中,我省将加大生产环节的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检查监督,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动,取缔无证照经营印刷复制窝点;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督查,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标识行为;强化从农资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在冬季瓜菜、热带作物及粮食主产区,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和使用农资产品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书及“绿色、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专用标志的行为。
在市场流通环节,我省将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
另外,我省将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在重点口岸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假冒伪劣进出口商品的查处力度,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
本次专项行动旨在通过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和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
我省已专门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广大群众可通过商务12312、工商12315、质监12365、知识产权12330、版权12390举报投诉热线,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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