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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30日讯 (记者官蕾)《海南游艇管理试行办法》(简称“办法”)颁布实施后,我省已开始接受游艇检验的申请,并开展检验工作。目前申请检验的游艇有6艘,涉及4家业主。这是记者今天从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获悉的。
据该社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国家船检部门,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负责对所有海南水域航行的游艇进行检验发证,持证游艇才能在开放水域进行航行。目前全省有60多艘游艇,但没有一艘经过该社检验发证的,游艇“游不动”的问题长期存在,直接原因在于游艇无法提供图纸资料,船检部门无法证明游艇是否符合法规规定。《办法》放宽了游艇提供检验图纸的要求,规定只要符合国家认可的游艇产品认证证书(CE合格符合证书和型试试验报告),便可免除图纸资料,为检验发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可以预期,政策的放宽,不仅会吸引更多的人购买游艇,更多的游艇‘游’进海南。更重要的是解决了这些游艇‘游得动’的问题。这将大大促进海南游艇业的发展。”该负责人说。
《办法》颁布实施后,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已开始接受游艇检验申请,目前申请检验的游艇有4家业主6艘游艇,包括三亚鸿洲国际游艇会有限公司两艘、海南福航国际游艇会股份有限公司1艘、海南建丰旅业开发有限公司1艘等。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已开始对以上游艇开展检验工作,预计在近期对合格游艇进行发证,发证之后,游艇不仅在海南,也可在国内其他开放水域休闲娱乐。
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特别提醒游艇业主,一是购买国外游艇,一定要有国家认可的游艇产品认证证书(CE合格符合证书和型试试验报告)等资料。在国内购买的游艇,须要求国内游艇制造厂提供中国船级社检验发证的证书;二是在海南水域航行的游艇,应注意配备船载定位识别装置(A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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