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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事回放
近日,因发帖举报官二代作弊被跨省抓捕的王鹏拿到释放证明书。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通报,决定纠正这一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
在日本一年一度的“新语·流行语大奖”评选宣布“怪怪怪”夺得日本2010年度流行语大奖的同时,在其一衣带水的邻国,令坊间颇感古怪的“怪人怪事”,如广西河池突击提拔矿长助理给领导代班的“下井门”、福建屏南照顾“官二代”安排一个人竞聘的“招考门”等也时不时地令人心情“澎湃”。甚至在公民“因言获罪”上,就有陕西渭南警方异地抓捕三门峡移民史作家谢朝平案,高举“听领导话,做贴心人”的旗帜,沿着“彭水诗案、稷山文案、高唐网案、王帅帖案”的脚步继续“前进”。而且还在年底锦上添花,弄出一个“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王鹏诽谤案来。
当然,这件因为举报官二代涉嫌公务员考试作弊而被跨省刑拘的案子,在社会各界的持续关注下,终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发出通报,认定利通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刑拘王鹏,是将本应属于自诉法律程序的案件按照公诉案件办理,属于错案,现立即解除对王鹏的刑事拘留。同时,对处理本案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利通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泽祥予以免职。责成利通区区委对负有分管责任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汪红东予以免职,并责成有关部门对涉及本案件的相关事宜作进一步调查。
对于吴忠方面做出的“进一步调查”要求,笔者充满了期待。毕竟,有官爹官妈背景的被举报人马晶晶在3年前的公务员考试中是否弄虚作假已经触动了国民渴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神经。但是对于有关方面目前的表态,笔者还是有几点不解,并颇感“怪异”起来。
其一,既然已经认定跨省刑拘王鹏是一起错案,为何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的有关规定,对滥用职权,情节应该算不上轻微的“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何泽祥、“负有分管责任”的汪红东做出警告或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甚至是提请有关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渎职罪的有关规定,对“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仅仅是弄上一个可随时随地东山再起,而且早被公众看破的“免职”的决定来?
其二,在我们强调高效政务的时下,何泽祥为何能身兼“市公安局副局长、利通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五职?当然,据笔者所知的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官员职务多少做出规定。但是笔者却如不少网友一样,颇为担心身兼如此多重任的何副局长、常委、书记、局长的身体健康来了。
其三,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公务员局局长刘智谋在向媒体宣称,宁夏公务员的“招考工作绝对没有问题”,网络及社会上一些举报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涉嫌舞弊一事不但给马晶晶本人造成了困扰,对该局的声誉也带来了伤害的同时,也透露,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该局即接到相关群众来信举报,并陆续收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人事厅等多个部门转来的关于该事的相关举报信件。而对于举报信的来源,刘智谋说,马晶晶通过辨别举报信的字迹,“他认为应该就是王鹏写的。”这就更让笔者拍案惊奇了———原来,举报信果然是可以落到被举报人手中的!
怪怪怪!面对王鹏案中的“三怪”,笔者不由得心生念头,咱们一些爱评选年度热词的机构,今年也不妨省下一些功夫,来个拿来主义,就将日本的年度“新语·流行语大奖”获奖词,当做咱的“学习典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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