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毅 近日,深圳市公布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合格名单,共有5293户通过终审。与初审、复审的名单相比,终审名单没有公布申请人的资产状况。记者发现有公示名单中的家庭住在价格不菲的“豪宅”中,有的则已经住上了保障房。(1月4日《中国证券报》) 深圳保障房的审查,从初审公布名单,就问题多多。当时来自于广东的媒体报道称,在初审的名单中,既有299名公务员,同时又有住着豪宅的大款。在媒体报道的压力之下,复审中我们看到了那些公务员已经从深圳保障房申请的名单中退出,但住着豪宅者依然名列于保障房终审名单之中,这不能不让人再度怀疑,这样的资格审查,是否流于形式。 无法想像,能住着每平方米两万元以上的豪宅,这样的人的收入恐怕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如果住豪宅者最终能从三度审查的深圳保障房申请中获得通过,并最终拿到一套保障房,那么只能说,这是保障房制度设立以来最大的耻辱。 令人纳闷的是,一份公示名单,从初审到复审再到终审,那些住豪宅者位列名单之中的事实与现象始终受到公众质疑,而且媒体对此也进行了多次的报道,但为何一边是公众不断诟病,一边却是有关部门无动于衷?是有关部门完全听不到公众的声音,还是根本就无视民意的存在? 我想,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住豪宅者能出现在深圳保障房的终审名单之中,这一事实已经清楚地证明,所谓的保障房资格审查与公示,根本就是在糊弄民意,其所应体现出的公平公正,不过就是公布了一份疑问频出的名单,仅此而已。 不由得想起了茅于轼先生的一个观点,坚决取消经适房,因为经适房分配已经成为腐败丛生的领域。看看如今的深圳保障房申请大名单,真的很让人无语。住着保障房还可以申请保障房,住着豪宅者也能进入最后的名单,而299名公务员申请保障房还能通过初审,这样的保障房申请与审查制度,公平与公正何在? 据称,此次终审公示属于深圳保障房“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最后一关,住豪宅者能连过五关进入到最后的名单之中,是极为荒唐的。申请者固然有骗取国家财产的嫌疑,而相关的审查者也完全失职,有关部门该对此如何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