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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月21日讯(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石青理 陈荣)扩大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范围、出台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记者今天从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1年我省将有多项民政工作新举措惠民利民。
我省对一百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的发放已形成制度,目前有6个市县政府对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实行高龄补助。根据省民政厅部署,我省今年将扩大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范围。同时,我省将依托社区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今年将在海口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试点工作范围扩大到三亚、文昌、琼海、万宁、儋州、东方等地。
在医疗救助方面,省民政厅提出争取今年制订出台我省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切实帮助解决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的医疗困难。同时,在2010年全省实现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衔接,通过三办合一的“一站式”管理服务窗口,使城乡医疗救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
在孤儿保障方面,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范围,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参保(合)费用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
副省长符跃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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