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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2月23日讯 (记者黄晓华)针对我省教育督导工作所存在的问题,胡娇雁代表建议改变由市县教育局设督导室的体制,建立直接对市县政府负责的教育督导机构。
教育督导机构是行使政府教育执法监督职权的机构,教育督导是监督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指导学校依法办学的重要形式和机制,具有督政和督学的双重责任。胡娇雁指出,目前,我省各市县的教育督导室均设置在教育局里,是教育局内部的一个股室,督导室主任由教育局任命,形成了督导室归教育局领导的体制。“督导室不能对教育局进行监督和指导,只能听命于教育局,早已是不争的事实。”
胡娇雁认为,应明确督导室的地位,它的职能是对教育局及其所属单位的教育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和教育局没有隶属关系,不能受教育局制约。“在体制上,督导室必须和教育局分离,成为对等机构。”明确了这样的责任和权力,督导人员才有可能大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胡娇雁建议,建立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明确代表人民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能,并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督导室主任和成员都由政府直接任免,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直接领导督导室。她同时建议,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努力建立行政管理型和专家型相结合、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素质较高的督导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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