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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记者程义峰)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科研处处长余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1999年9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较为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捐赠法越来越不利于提高捐赠者的积极性。建议对捐赠法进行修改和补充。
余辉委员表示,目前的捐赠法缺乏公益性社会捐赠的诉讼主体,法院往往根据“不是利害当事人”不予受理,从而使公益性捐赠缺少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另外,我国税收方面对捐赠者的优惠力度不够,较大地影响了企业和个人参与捐助活动的积极性。建议除落实现有税收优惠政策以外,应对捐赠者给予应有的社会认同和多方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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