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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9日讯 (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江永华)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今已经成为很多人购房的首选。然而实际上,不少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却遭到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的拒绝。记者今天从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今年将采取相应措施,严格纠正妨碍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开发商若拒绝买房者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将按“捂盘惜售”处理。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宋友春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要尊重购房人平等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各委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不得误导、阻扰或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构建自住住房需要申请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按照与中心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根据个人申请,首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不按委托合同执行的,购房者可以举报,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暂停该行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资格。凡是无正当理由拒绝缴存人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参照“捂盘惜售”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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