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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11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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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形成”鼓舞人心
戴秉国参加审议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特派记者陈成智 黄晓华 谭丽琳)今天下午,海南代表团在驻地北京远望楼宾馆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国务委员、海南团代表戴秉国参加审议并讲话。卫留成主持审议并发言。罗保铭、吴昌元、王一新、吕薇、符桂花等代表分别发言。   今天上午,吴邦国委员长在工作报告中向全世界庄严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审议时,大家结合海南特区立法等情况畅所欲言,为我国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巨大成就深感振奋和鼓舞。   代表们认为,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过程、重大意义、基本经验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刻的总结。报告最突出的亮点是宣布我国已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我们国家的宝贵财富。   代表们认为,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运用中央赋予海南的特区立法权,在生态立法、旅游立法、推行省直管市县体制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海南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支撑。今后要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戴秉国在审议时指出,报告讲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实际上也是我们党治国执政的一些基本经验,国家怎么管、怎么治、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应该怎么干,讲得非常清楚。  (下转A2版)   (上接A1版)只有依法治国,实现公民知法守法,中国才能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法律体系形成后,还应当与时俱进,适时进行完善、修订、公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在“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解决后,还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用好中央赋予海南的经济特区立法权,把“特”字文章做好做足,扎实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符桂花、郝如玉、吕薇3位身兼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海南团代表,以双重身份参加审议:既参加审议发表看法,又记录各位代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列席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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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形成”鼓舞人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
依法治国的坚固基石
56个立法项目构建国际旅游岛法规架构
法律体系的形成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海南要继续用好特区立法权
这为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2011国际斯诺克海南精英赛开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