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1年03月11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取消20项社会团体收费
社团未经批准的行政事业型收费一律为乱收费
本报海口3月10日讯 (记者彭青林 通讯员段安林)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从今年开始取消和停止20项社会团体收费,而各社团如果仍有未经批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将一律按照乱收费查处。   此次取消的社团收费项目共17项,包括有关社团开展培训活动收取的学分证书费、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收取的企业资质评定费、中国广告协会收取的广告企业资质认定服务费、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收取的主办实体管理费、中国证券业协会收取的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申请和年检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收取的资质认证证书费等收费项目。停止的社团收费项目共3项,包括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收取的销售代理资质认可费、中国银行业协会收取的资质认证考试报名费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持续教育收费等收费项目。   据介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和省民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取消和停止20项社团收费,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老百姓经济负担,优化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环境。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对公布取消的收费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取;对公布停止的收费,按现行政策规定确需继续收取的,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未经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批准,不得恢复收取。   该负责人还表示,取消和停止20项收费也将有助于加大打击遏制乱收费的力度。今后,若发现有社团未经批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涉及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检验、检测、评估、审计、鉴定、认证、考试、培训等服务性收费,公众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一律按乱收费查处。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聚焦全国两会
   第003版:聚焦全国两会
   第004版:聚焦全国两会
   第005版:聚焦全国两会
   第006版:本省新闻 综 合
   第007版:本省新闻 经 济
   第008版:本省新闻 综 合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综 合
   第011版:财经新闻 综 合
   第012版:世界新闻 综 合
   第013版:世界新闻 百 态
   第014版:体育新闻 综 合
   第015版:IT·家电
   第016版:文娱新闻 综 合
全省公务员招考16日起报名
儋州两思源学校工程进展顺利
儋州试点项目将再获贷3亿元
海口探索民生问题解决新模式
今年全省新农保参保率力争90%
我省将实现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
海南房地产高峰论坛举行
省综治委赴桂林洋高校区调研
海南取消20项社会团体收费
确保环岛铁路高速化信息化
向“大病诊治不出岛”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