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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18日讯 (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谢曦)记者从今天召开的世界屋顶绿化大会上获悉,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04%,比前年增长1.34%。
“绿色公共空间增加,人居环境不断优化,普惠了大众生活,增强城市防灾避险能力,城市特色日益彰显。”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说,截至去年底全省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10409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1922公顷,公园绿地面积3013公顷,全省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为34.04%,而前年此项数字为32.7%;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也比前年高0.5个百分点。
据介绍,2008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海南省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海南省城镇绿地植物配置技术规定(试行)》、《海南省城镇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规定》等相关规范。
与此同时,海南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和“绿色图章”制度,绿线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建设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加强对现有绿化的保护,依法严肃查处违法占绿、毁绿行为。砍伐、移植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等,必须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审批和备案。各类建设工程项目要依法配套建设绿化工程,属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规划设计、竣工验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绿化建设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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