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等五部委日前下发公告,三聚氰胺限量值标准从乳制品扩展到整个食品中。规定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公告明确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这是我国首次公布三聚氰胺在所有食品中的限量值,高于限量的食品一律禁售,该规定即日起执行。(4月21日《海南日报》) 在瘦肉精、染色馒头、毒豆芽的连番夹击之下,三聚氰胺离开公众视线,显得似乎已经有些遥远。此刻,在食品安全遭遇严重信任危机之时,三聚氰胺以“所有食品中禁止添加”的公告方式,再度回到公众视野。从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着手,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无疑仍是一条正确的路子。 在当下的中国,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给人议论最多的有两条:一是标准的滞后和缺失。每曝出一个新化学名词,十有八九是没标准的;二是标准的松宽和低劣。一边是国外认为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是有关部门回应未超国家标准。宽泛落后的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形成严重的洼地效应,一些在国外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洋食品堂而皇之进入我国,国内食品生产商更是“一流产品出口、二流产品内销”。 数据显示,多年以来我国食品出口合格率均保持在99.8%以上。这说明什么?说明只要我们制定严格的标准,然后辅之以严格的监管,国内食品生产商是完全可以达到标准要求的。生产技术落后、只能生产低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本不是我们的“特殊国情”;监管部门要是担心,标准大幅提高之后,中国人无食品可吃,那更是绝对的杞人之忧。重要的是,同为人类,中国人并没有一个格外强大的胃,对各种化学制剂并不具有更大的抵抗力,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外有别”,是直接以牺牲国人生命健康安全作为巨大代价的。 对国民而言,提高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靠齐,绝对是有利无弊;事实上,政府对国民生命健康安全究竟有多重视,食品安全标准就是一个最为直接的体现。对企业来说,安全标准也绝非越低越好:过低的安全标准会让企业丧失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的动力,从而在与洋食品的竞争中处于失败地位,国内消费者普遍选择洋奶粉就是明证;再者,长期沉溺于“以低劣质量换取超额利润”的经营套路之中,非但不可能建立起真正强大的品牌信誉度,纸一旦被包着的火烧透,更是大有可能像“三鹿”一样轰然倒塌。 提高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是当下重建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的一个最可期待的重要途径。相关部门应该迅速行动起来,从三聚氰胺开始,一个个检视国内标准与国外标准的差距,以公共利益为最大关切,排除关联利益的干扰,对食品安全标准来一次地毯式的清查、修订、补遗。 伤痕累累的食品安全再也伤不起,屡遭施毒的国民肠胃更是再也等不起;从现在开始,从三聚氰胺开始,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将标准提高在事故发生之前,而不再是亡一次羊补一个洞。 □ 舒圣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