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版:评 论 观 点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5月26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快言快语
谁为“败家子工程”  造成的损失负责
 □ 孙瑞灼

  在辽宁丹东,一座刚建成两年多、投资数千万元的公铁立交桥和一座同样建成才两年多的办公楼,因为要为高铁建设让路,而面临“被拆除”的窘境。当地居民将这种做法戏称为“败家子工程”。(5月25日《法治周末》)

  从三峡“明珠塔”到灾区“黄金厕所”,从贫困县“千万广场”到阜阳“白宫”……近年来,一些地方频繁出现的“败家子工程”,除了浪费的巨额社会财富令人震惊,其折射的深层次问题也发人深省。“败家子工程”频繁出现,病根何在?谁该为“败家子工程”造成的损失负责?这值得深思。

  首先,是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一些城市管理者对城市的建设缺乏一个明晰的思路和规划,在城市建设上带有浓重的长官意识和个人色彩,朝令夕改,规划变更频繁,标准制定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大量“败家子工程”的出现。以辽宁丹东的这一“败家子工程”为例,事实上公铁立交桥和办公楼开工前,沈丹高铁建设计划已立项,但建设方根本不考虑立项计划,照样上马建设。这样大的工程由于没有规划好,在出生时就被判了“死刑”,怎能不令人扼腕叹息!

  其次,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的缺失。现有制度虽然明确规定要追究“败家子工程”的责任,但如何追究、谁来追究?这些都语焉不详,责任追究成为一句空话。虽然现在“败家子工程”很多,但很少听说哪个官员因为“败家子工程”被追究责任的,这导致一些官员决策时过于随意。最终折腾来折腾去,都是政府买单,即便拆了也不用自己掏一分钱,官照当,钱照赚,所以连眼都不眨,哪里还会心疼。如果因为决策失误而摘他乌纱、扣他俸禄,他会如此轻率决策?

  让决策者为自己所做的决策负责,这是现代社会治理的普遍原则。遏止败家子工程,除了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外,关键还要建立一种严厉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建设和拆除行为,应当实行决策终身追究制,加大问责力度。对官员因决策失误导致的浪费社会财富的行为,应当用行政手段甚至法律手段进行追究。唯有用实实在在的利害关系,让官员懂得任何违背民意,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决策,都要为自己的失误“买单”。只有如此,才能有效杜绝败家子工程的不断上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日报社新闻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 发行部:0898-66810999 广告部:0898-66810888 [使用帮助] [版权说明]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广 告 专 页
   第003版:本省新闻 时 政
   第004版:本省新闻 时 政
   第005版:本省新闻 经 济
   第006版:评 论 观 点
   第007版:三亚新闻
   第008版:本省新闻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广 告专 页
   第011版:中国新闻 综 合
   第012版:财经新闻 综 合
   第013版:世界新闻 综 合
   第014版:体育新闻 综 合
   第015版:娱乐新闻 综 合
   第016版:娱乐新闻 影 视
   第017版:房地产周刊 楼 市
   第018版:广 告 专 页
   第019版:广 告专 页
   第020版:广 告
真维斯楼:大学精神迷失的符号
谁为“败家子工程”  造成的损失负责
“一分钱处方”
只具道德观赏性
图像时代,诗人何为?
刘云泉的笔墨语言
梁衡红色经典散文选
公车整治要走出“技术依赖”
《这才是马云》
《我自静默向纷华》:寻找寂静之旅
《中国共产党历史》
《新华字典》拒绝网络热词很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