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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5月25日讯 (记者范南虹 通讯员潘爵南 贺澜起)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终止妊娠药品定点经营企业和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
《通知》要求,终止妊娠药品定点经营企业要进一步规范终止妊娠药品的购销行为:严格审查购药客户的资质材料,如发现购买方资质可疑的,应报请药品监管部门协助核实;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通知》还规定,取得终止妊娠药品定点经营资格的企业如经营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别名:利凡诺注射液),要分别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处和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局书面报告备案,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经营利凡诺注射液的企业,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内,要将利凡诺注射液的购进和销售清单报省局市场处和所在地药监局。
《通知》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现场检查,同时禁止零售药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对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造成终止妊娠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还要取消其中标药品配送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收回其GSP认证证书,甚至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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