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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成和军)日前,省农村危房改造办发出通知,要求合理控制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新建的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重建的农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通知要求,在满足最基本的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新建的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重建的农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五保户重建原则上控制在30平方米以下,其他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对于建房设计,由各地规划建设部门免费提供农民建房使用和技术咨询,引导农民合理确定农房建设标准和抗震等级,帮助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住宅。
对于控制农房建筑面积这一问题,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解决经济上最困难的散居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户等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这部分困难群众经济上比较拮据,没有更多的资金用在建房上,如果建房面积过大,可能导致借高利贷建房,使贫困群众进一步陷入贫困。但各地在分配宅基地和打基础时面积可大一些,目前先建30-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待农民富裕后再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再加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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