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发帖称,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县城至三江口二级公路试通车第二天即6月27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死2伤。7月8日,记者沿着新三公路前往事发现场时,部分路段还不时有土石从山上滚落下来。(7月11日《新京报》) 新平县交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三公路发生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单点暴雨导致公路路基松软,公路上方的沟渠和涵洞被堵塞,最后积水形成如同瀑布一般的冲击力,导致公路路基垮塌。 这说法显然难以令人信服。因为老天下雨是不可阻抑的自然现象,所以包括新三公路在内所有公路能够经受暴雨的袭击,是对于公路建设质量的基本要求,公路如果不能经受暴雨的袭击,那就无异于是豆腐渣。该负责人还介绍,新三公路沿途地质脆弱、灾害频发,一直是洪涝和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既然如此,在建设公路之前就应当做好地质探测与灾害预防工作,在设计和施工方面就应提高要求,以强化公路的牢固性,而不是将“地质条件恶劣”当作出现豆腐渣公路的理由与借口。 据记者调查了解,新三公路于2009年10月开建,而设计方案2010年5月才得到云南省交通厅批复,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另外,公路在尚未交工验收的情况下即违规试通车。据施工人员介绍,在新三公路建设后期,新平县喊出“大干快干60天”的口号,对工程进度进行倒逼,后期工人们加班加点干活。而像这样抢赶工期也就难免会忽视技术与质量要求,在出现恶劣天气情形下出现坍塌事故,也就并不出乎人们意料之外。而据记者了解,新三公路抢赶工期的重要原因是争取国家对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补助。根据政策,新建二级公路须在今年6月30日前建成通车,否则无法享受国家的补助。可见新三公路所以在试通车第二天即出现坍塌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很大可能是由于新平县出于利益驱动抢赶工期所导致,该起事故是典型的人祸而非天灾。 而新三公路试通车第二天即发生坍塌,人们也难免怀疑其背后存在腐败因素。显而易见的是,如果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腐败行为,就必然要导致工程造价增加,建设单位就可能会以降低建设质量为代价降低成本。另外,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腐败行为,相关机构也就可能会放松对于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这样也就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质量出现问题,乃至在投入使用之后发生事故。尽管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参与调查的有关专家表示,从调查情况来看,新三公路路基处理、挡墙强度等都合乎规定,没有发现质量问题,但是单纯在相关系统内部进行调查,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所以相关调查结论是否科学准确,并非不值得怀疑。 对于新三公路试通车第二天即发生坍塌事故,一方面有关方面应当组建多部门参与的调查组展开独立调查,同时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事故调查过程进行监督,对事故发生原因得出科学准确的结论,另一方面,有关方面还应对新平县要求建设单位抢赶工期责任人实施严厉问责。除此之外,纪检部门与检察机关也应及时介入,调查工程建设与事故背后是否存在腐败问题。 □ 魏文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