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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7月18日讯 (记者杨春虹)海南日报记者今天从海航集团获悉,为回报海南人民,支持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海航集团决定出资设立“海航·宝岛奖助学金”。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海南籍学生可向所在毕业学校提出申请。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作为“海航·宝岛奖助学金”项目的媒体支持单位,将全程关注并及时发布奖助学金评选的相关信息。
据了解,“海航·宝岛奖助学金”由“海航·宝岛奖学金”和“海航·宝岛助学金”两部分组成。“海航·宝岛奖学金”奖励对象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海南省文、理科总分前十名考生,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同时,为获奖学生提供海航集团下属航空公司国内任意航段往返机票一张;“海航·宝岛助学金”资助50名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资助对象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被第二批本科以上高等学校录取的具有海南户籍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用于补助其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如学费、住宿费、课本费等)。
海航集团表示,此次设立“海航·宝岛奖助学金”,是海航集团在海南建设“海航希望学校”、设立优秀农村教师奖励基金、海航高校奖学金、贫困大学生助学金之后的又一教育公益项目。同时,海航集团也将在帮孤助残、扶贫赈灾、环境与文物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方面积极为海南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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