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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7月19日讯(记者柏彬 林伟 实习生史晓宇)今天上午召开的海口市教育工作会议,印发了《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海口市的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国中等发达城市的先进水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实施意见》提出,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到201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要达到15%以上。到2015年和2020年,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达到中央核定的比例。各级政府要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
到2020年,海口市的学前一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5%和83%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8年。
《实施意见》提出,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确保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从今年开始,海口市每年建设5所左右以财政拨款为主的公办镇中心幼儿园。到2015年,每个镇至少建成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根据需要下设村级分园;到2020年,人口较多的镇根据需要建成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并下设村级分园,逐年提高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园人数。
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海口市将向薄弱学校、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2012年底前和2015年底前,龙华区和美兰区、秀英区、琼山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范围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海口市提出,到2015年,全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有7所普通高中学校进入“省一级学校”行列,并新建改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新增5000个以上普通高中学位。到2020年,有8所普通高中学校进入“省一级学校”行列,其中6所进入“省一级甲等学校”行列。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办学格局,基本满足残疾学生入学需求。探索推进医教结合,实现残疾学生教育与康复的有机结合。到2015年,全市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全国平均水平,残疾儿童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5%以上。
《实施意见》还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积极支持特殊教育、健全继续教育体系,以及改革创新教育管理体制、人才培养体制等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并提出了创办一所市属综合性“海口大学”。
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陈辞参加了今天的教育工作会议。他强调,未来的海口教育肩负着三大使命:满足市民百姓“上好学”的新期待;承担着塑造市民素质、提升海口城市品位的重任;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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