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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18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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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调整渔民保险政策
“按份补贴”改为“按人补贴”
本报海口8月17日讯 (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王诗文 实习生杨红亮)渔民兄弟请注意啦,从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将调整渔民保险政策,将过去的“按份补贴、限补5份”改为“按人补贴”,人保最高投保金额由原来的15万元增至20万元。这是记者今天从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海南省办事处了解到的。   据介绍,我省政策性渔业保险自2007年10月启动,拉开了“政府推动,财政补贴,协会运作,渔民参与”的渔业政策性保险序幕,渔民、渔船投保,省财政则从农业保险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分别按投保人保费的20%和30%补贴渔民。按以往政策,渔民投保时,每人补贴份数最多5份,每份保额3万元,每份保费100元,其中财政补贴20元,渔民个人出80元。   我省渔民保险业务政策调整后,投保金额将有所提高。据介绍,新的保险金额分A、B两档,投保人根据需要选择投保档次并在保单中载明。A档每人保险金额10万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9.5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0.5万元;B档每人保险金额20万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9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1万元。   A、B两档保费分别为250元/人和500元/人,其中省财政分别补贴50元/人和100元/人,渔民分别出200元和400元。   “新政策执行后,渔民将得到更多实惠。”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海南省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说,过去假如渔民投保3份,需交保费240元,保额为9万元;今年10月执行新政策后,渔民如选择A档,需交保费200元,保额为10万元。由此可见,渔民少交保费,保额却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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