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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8月24日电(记者程范淦)如何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公开度、透明度,扩大公众在财政资金分配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亚对此率先在全省作出了探索。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实行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社会听证管理暂行方法,建立预算听证制度,对项目预算财政资金实行听证。
据了解,三亚市实施的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社会听证,是指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申请使用或追加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和其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通过举行听证会,在重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中引入公共选择程序,并根据听证意见和财力许可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的预算管理制度。
此办法明确规定:今后三亚市将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项目、城乡统筹的民生项目以及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重大项目;经费安排申请比上年增长较多的项目;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确定需进行听证的项目;专业性、技术性较强,预算数额不易确定的项目以及在预算资金安排上存在争议的项目等,安排社会听证。
财政预算听证由专门成立的预算听证委员会负责,委员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市人大财经工委、市政协科经委、市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及纳税人代表等组成,从中推选出听证主席1名负责主持预算听证工作。听证委员会成员不作固定,根据每次听证会的项目内容推选,并且纳税人代表必须有两名以上。
据了解,项目经过听证后,二分之一以上参加听证的听证委员会成员不同意安排该项目的,原则上不予安排;经过听证同意安排的项目,按参加听证的听证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议定的最低金额安排预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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