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1年09月23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
966123
当前版: 0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两部门明确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 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根据通知,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上一篇
下一篇
分享到
一键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QQ空间
i贴吧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本省新闻
第006版:文娱新闻
第007版:三亚新闻
第008版:广 告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第011版:财经新闻
第012版:世界新闻
第013版:IT·家电
第014版:体育新闻
第015版:广 告
第016版:广 告
国台办就美售台武器发表谈话
美国还有“政治信用”吗?
中方强烈抗议美对台军售
中国军队对美方行径表示极大愤慨
两部门明确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超级稻亩产1000公斤目标可以实现
温家宝出席中印青年交流活动
壮大主流舆论 更好服务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