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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11日讯 (记者黄晶)截至2011年6月底,我省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金额达到10.2亿元,有效防止欠薪案件的发生,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这是记者昨天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执法检查全体会议上获悉的。
为加大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监督和落实,省人社厅每年都有会同多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要求发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不到位、农民工上访讨薪案件的市县,所有在建项目一律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否则予以停工整顿。
今年以来,我省劳动监察部门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形成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网络化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汇总分析企业用工信息,统一指挥和调动执法力量,实现对用人单位覆盖城乡、无缝隙的劳动用工实施监管,做到辖区内劳动用工情况一目了然,对企业欠薪行为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防止欠薪案件的发生,截至2011年9月底,追发农民工工资81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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