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苑广阔 北大近日公布2012年“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参与学校及实施细则,遴选要求中一条学生“不孝敬父母”不得被推荐的规定引发争议。有网友认为“孝顺”定义很难统一,对学生是否孝顺父母学校很难得到客观的评价。(10月13日《扬子晚报》) “举孝廉”是汉代发明和培养官吏预备人选的一种方法,为汉武帝所首创。而现在北大在“校长实名推荐制”中把“孝敬父母”作为遴选标准之一,虽然和古时的“举孝廉”不尽相同,但出发点和落脚点无疑都在一个“德”字上,都希望遴选出德才兼备之人。 对于这样的遴选标准,有网友表示了反对和担忧,其最大的理由是“孝顺”既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同时也缺乏量化的标准。其实,笔者认为,这样的担心有些多余,没有明确定义和缺乏量化标准,并不代表对于一个人是否孝顺就没有了是非判断。 具体说来,“孝顺”作为一个人内在的道德品质,它必然会有外在的表现,对于一个在遴选范围内的中学生,完全可以通过他在学习、生活中的日常表现判断他孝还是不孝。正如有中学校长所说的那样,孝敬父母不好比高低,但如果不孝敬父母,肯定会在行为上有所体现。 笔者认为,北大把“孝敬父母”列入推荐生的遴选标准,最大的意义在于提醒:提醒学生要重孝,要感恩;提醒学校要注意对学生孝道品德的培养,这样的制度不妨一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