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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2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王晓 黄燕)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以盛产花梨木著称,但身为家乡子弟,今年36岁的杜某却妄想凭此不劳而获发笔横财,竟然想到公庙盗取花梨木供椅。今天,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2月5日22时许,被告人杜某伙同吴某、郑某、林某等(均已被判刑)5人密谋盗窃海口市龙泉镇秀美村公庙的花梨木制的供椅。杜某等人开车取了一根钢筋后,当即驾车到达美秀村公庙。杜某等人用钢筋将公庙门锁撬开,盗出两把花梨木制供椅,一大一小,用车拉回林某在海口市龙舌坡的出租屋处藏放。
2004年2月8日,郑某、吴某、林某用出租车将盗窃来的两把花梨木制供椅拉到海口市新港码头,准备销赃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的大花梨木制供椅属三级文物,价值人民币22.5万元;被盗的小花梨木制供椅属普通文物,价值人民币2.5万元。
案发后,杜某潜逃在外。今年7月25日,杜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财物价值人民币2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鉴于杜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减轻处罚;且被盗财物已追回,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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