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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7日讯(记者罗霞)为进一步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审查通过了由海南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出资成立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的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允许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在海南省范围内开展经营国家批准的离岛免税品、建设免税店等相关业务。
国家批准成立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并赋予免税品特许经营权,是实施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最重要的配套政策措施之一,将有利于充分调动海南省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离岛免税政策作用;有利于鼓励适度竞争,避免垄断经营,促进海南省免税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从今年4月20日起,海南正式实施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海口、三亚两地各开设一家免税店进行离岛旅客免税购物试点。目前,三亚市离岛免税店已由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并在2011年4月20日正式启动政策试点。2011年,海南省政府向国务院提出了由海南省成立省属国有独资企业的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并赋予免税品特许经营权的申请。根据国务院要求,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审核同意了由海南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出资成立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审查通过了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赋予海南省免税品特许经营权,在海南省范围内开展经营国家批准的离岛免税品、建设免税店等相关业务。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已注册成立,我省将加紧进行海口离岛免税店开业相关准备工作,争取使海口免税店尽早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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