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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陈远志)日前,海南检察一分院收到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复函,该社根据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共收回不良贷款本息1.89亿元,恢复诉讼时效49698笔,本金5.88亿元。
2010年底,海南检察一分院在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时发现,辖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普遍存在贷款不按时回收的现象。今年初,该院民事检察处成立调研组赴辖区市县调研,通过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数据分析等方式,初步掌握了辖区5市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基本情况,并了解到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
针对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正在改制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的特殊情况,为了帮助慎重处理好不良贷款问题,该院于5月16日向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高度重视,认为这是促进农村信用社整体资金运作良性循环,为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良好信用环境和金融秩序的契机,并积极采取一列措施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截至目前,共收回不良贷款本息1.89亿元,恢复诉讼时效49698笔,本金5.88亿元。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还严格落实离岗清收规定,处理190余人次,涉及1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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