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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广州12月19日专电 (记者付航)广东将从2012年1月起发起“广东好人榜”评选活动,每个季度评选8至10名的“广东好人”,并给予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奖励。这是记者在近日举行的第二届全国好人论坛上获悉的。
广东省文明办主任顾作义在论坛上透露,为了更积极地鼓励好人好事,建设“好人有好报”的良性社会机制,广东省文明办将主办“广东省好人榜”的评选,具体评选事宜由中国好人网承办。
谈方介绍,“广东好人榜”将参照中央文明办的“中国好人榜”的评选标准,从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个方面考察。可由社会团体推荐,也接受自荐。评委会将具有广泛代表性,由官员、学者、道德模范、志愿者及企业家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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