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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破
本报海口12月19日讯 (记者梁振君)今天召开的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试点全面实施新闻通报会上透露,我省在推进海口店开业过程中,争取到了中央赋予我省离岛免税品特许经营权,海口店将是我国第一家由地方省属国有企业主导经营的离岛免税店。这是我省推进离岛免税政策试点过程中在政策争取上的又一重大突破。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副省长谭力介绍说,国务院批准我省设立海南免税品有限公司(下称海免公司),并允许在全省范围内经营国家批准的离岛免税品、建设离岛免税店等相关业务。政策试点成功后,海免公司根据国际旅游岛建设总体规划布局,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在海南设立多家免税店。
据介绍,由于海口免税店是国内第一家由地方省属国有企业主导经营的离岛免税店,涉及财政、税收、海关、免税品经营、质量检验检疫等多项国家层面政策的重大突破和创新。如赋予我省特许经营权需要突破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有关免税品特许经营“四统一”原则(国家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制定管理规定),同时离岛免税特许经营权不同于过去离境免税特许经营权,属于全新的政策性突破;免税品报检和上架销售,需要突破现行一般进口贸易中香化产品行政许可及免税品检验检疫政策;建店资质审批需要突破传统免税店经营管理模式重新进行设计等。
省财政厅副厅长吕勇说,正因为这些重大政策突破特别是要突破免税品特许经营“四统一”原则,所以国家必须为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试点量身定制一套特殊的离岛免税店管理办法。这些开创性工作既需要时间开展调查研究、梳理政策要点以及与现行政策衔接,也需要耐心进行多方面的协调和沟通解释工作。
据介绍,离岛免税政策并不是一种国际通行做法,只有极少数国家或地区实施了这一政策,其中实施时间较长、运行较为成熟的主要是日本冲绳和韩国济州。这两个地区均为四面环海、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环境相对脆弱的海岛区域,与海南省有许多相似的特点。
目前,我国境内经国家批准的免税品经营企业主要有5家。其中,珠海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代初,主要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免税品经营业务;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0年代中期,主要经营北京、上海机场以外的机场和口岸出境免税品业务;日上免税行(外资),主要经营北京、上海国际机场的进出境免税品业务。
第五家即是近日批准成立的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其主要在海南省范围内开展经营离岛免税品、建设免税店等相关业务。
省国税局局长林明鹊说,海南酝酿省级免税品经营权已经超过两年,今年才正式向国务院提出申请,该经营权的批复是实施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最重要的配套政策措施之一,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离岛免税政策作用,鼓励适度竞争,避免垄断经营。
“国家赋予海南离岛免税品特许经营权,这在我国历史上是破天荒头一次。”谭力感慨,这将引入竞争机制,使免税商品将更加丰富,游客购物更为便利,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推动旅游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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