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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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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管理办法规定
瞒报市场异动将追究法律责任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雷敏  程群)记者19日从商务部获悉,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商务部近日发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规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如有瞒报市场异常波动等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漏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漏报市场异常波动的,将由上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建议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建议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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