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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2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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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若打擦边球 严格查处没商量
本报记者 文刚 见习记者 陈庆淅 王亦晴

  从1月1日开始,《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开始实施。几天来,海南日报记者走访海口市各大电动自行车行,发现不少商家自今天起都开始依照法规销售合格电动自行车,但仍有部分商家心存侥幸,试图以各种手段打法律的擦边球。同时,市区主要路段仍可见违规载人载货现象。

  警方提醒说,电动车开始上牌也就意味着规范管理的起步,对超速、逆行、占道、改装等违规行为采取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

  商家打擦边球?严惩!

  记者走访发现,像国英、三友等大型车行以及欧派、小鸟、大阳等知名品牌都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车”撤下,换上《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中的合格车型。部分车行由于仓库储量有限,店内仍存在“超标车”的情况下,也贴出告示,告知市民哪些是合格车型,哪些是禁止上牌的“超标车”。

  与此同时,少数几家车行存在打法律擦边球的现象。在小刀电动车销售店内,记者看到,尽管外场已全部更换为符合《目录》中的合格电动车,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同样可以提供“超标车”。当记者向工作人员求证“超标车”如何上牌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事先为店内的超标电动车开具了今年1月1日前的发票。根据《办法》规定,在1月1日《办法》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车均可申请两年临时通行证。

  该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如果担心发票抬头与购车人身份证姓名不同无法上牌,他们可代为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然后再按照《办法》规定申请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

  对此,海口市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负责人表示,尽管商家开具的发票日期为《办法》实施前,但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存在于《办法》实施后,下一步会将情况反映给工商部门。一旦查证情况属实,将给予严惩。

  海口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期海口市工商局将联合各辖区工商所将开展专项整治。经销商和消费者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出售或购买不合格电动车。

  违规行驶?严惩!

  记者在市区的各主要路段发现,目前海口市区仍存在超载、逆行、载客等违规行驶现象。在新华南路,记者看到不少电动车后座都搭载了2名乘客,违反电动自行车仅能搭载一人的规定,而且有不少电动车违规拉客。

  海口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登记上牌时间将持续3个月时间,在该时段内对于违规行驶将暂时以教育引导为主,但随着上牌工作的完成,将逐步加强对违规乱象的管理监督。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海口市此次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处罚力度较其他地方更为严格。为了便于监管,电动自行车借鉴了汽车牌照的安装方法,采取“一车两牌”,电动自行车前后均以斜四十五度的方式安装车牌,方便监控设备对违规车辆的拍照取证。

  记者在搜索相关资料后发现,海口市对电动车违规的处罚力度确实更为严格。如《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改装、拼装车将处以50元罚款。而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上述现象的处罚为罚款200元并收缴违法装置。  

  (本报海口1月1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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