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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事故2.1万余起,造成24人死亡。这就是海口电动车2011年造成的事故和死亡人数。目前,海口已经有30余万辆电动自行车,但是至今却很少有电动车购买交通强制保险。加之电动车防护能力薄弱,出事后往往电动车受损大于机动车。(1月13日《海南日报》)
轻便快捷的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日益普及,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也随之激增。仅在海口市区,每天就有近70起电动车安全事故,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而更加不可思议的是,电动车目前认定不属于机动车,没有强制购买保险的政策和法规。一旦出了交通事故,电动车主往往求助无门。而出现重伤、残疾一类的事故,一个家庭的生活或会陷入绝境。不仅如此,电动车由于车速快,重量大,也给行人安全造成隐患。当撞上老弱病残类人士,赔付的金额也往往不菲。海口自开禁电动车以来,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机动车有交强险、意外险等保障险种,出事故后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大大减轻出险车主的经济负担。但是对电动车来说,此前因为没有相关的保险措施,因此赔偿纠纷时有发生。由于使用电动车的许多人来自中低收入家庭,赔付能力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尤其是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时,“有责无能”的矛盾突出,给事故的赔偿调解带来极大困扰。
与动辄成千上万的机动车各种保险相比,电动车三责险的性价比按说非常高(一年数十元钱,出事最高可赔数万元),但为何电动车保险会出现如此冷清现状呢?笔者曾经问过一些骑电动车的朋友,为何不主动购买电动车类的保险。回答多是骑电动车一般不会有什么事,“花几十元冤枉钱买个保险绝对不值得”,“不会出现什么大事故,买不买都无所谓”。可见,相当一部分人对电动车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是电动车保险难以推广的主要原因。
尽管目前超标电动车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还有待主管部门厘清,但并不能对目前频频发生的电动车事故视而不见。尽管无法像机动车车交强险那样强制推广,但有关部门至少可以大力宣传和提倡,从社会保障的角度出发,减轻个人的风险和压力,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财经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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