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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26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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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友过年”现象兴起
律师学者提醒租赁双方应谨慎对待
据新华社沈阳1月25日专电 (记者范春生)电视剧《租个女友回家过年》还在热播,其现实版就在人们身边如法炮制。随着中国春节假期的到来,租友过年现象开始走俏。对此,法律界人士和社会学者提醒,租友过年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其实质是欺骗,应小心防范惹上麻烦甚至官司。   春节前几天,记者惊奇发现,著名购物网站———淘宝网上悄然出现了“出租男友”“出租女友”的商品,标价从人民币1元到上千元不等。其中,大多商铺对于服务内容都进行了明码标价,如果跨省服务,一般价钱还得翻番。   眼下,大多数中国未婚青年基本都是通过网络这一途径“租友”。除了一些交友网站、社区网,最火的就是电子商务平台“淘宝网”。一些已租得异性朋友的男女青年表示,只要在淘宝网上输入“租女友”“租男友”“租女友过年”“春节租男友”等字词,就会出现成百上千个不同的搜索结果。租友的价格普遍在300元至500元一天,春节期间甚至达到每天千元左右。   对于租友过年的现象,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安财指出,租朋友回家即使有协议,但从法律角度看,属雇佣关系,虽无明文禁止,但这种关系不能获得法律支持。另外,虽然一些租店有“消费者保障”“七天退换”等承诺,但如何约束这种劳务却难以援引细化条文界定,由于感情与商品关系错位,这个所谓的劳务租赁过程中出现了人身财物的损失,或者引起纠纷,首先伦理道德上就不会得到支持,其次在法理上也难以界定,提醒租赁双方还是谨慎对待为好。   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侯小丰认为,带一个陌生人回家,对自己和家庭来说都有很大隐患,此类现象并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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