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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上海1月31日电 (记者陆文军)记者从31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并于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新规,未来上海的住宅、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的“二层以上”建筑物将被禁止采用玻璃幕墙。
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减少光反射影响,上海根据目前建筑物玻璃在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建成使用三个阶段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新的玻璃幕墙管理办法。
根据新规,上海将禁止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的建筑物上采用玻璃幕墙;禁止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二层以上”建筑物采用玻璃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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