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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
安徽舒城一派出所长一审被判12年徒刑
据新华社合肥1月31日电(记者程士华)身为公安民警,却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嫌疑人逃避责任,包庇、纵容涉黑团伙。近日,安徽舒城县一派出所长因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被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胡少学案发前担任舒城县春秋乡派出所长,此前还曾在舒城县公安局巡警大队、舒城县城关镇派出所等单位工作。胡少学利用职务便利,为舒城县何正军何正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告人何正军、何正勇2005年寻衅滋事罪刑满释放后,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在被告人胡少学的帮助下,在舒城县城关镇等地进行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先后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发放高利贷,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谋取非法暴利,形成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该团伙还进行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导致多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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