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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被公认为含金量最高的政策———“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近期终将进入实实在在的法规条文中。
记者从1月30日召开的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了解到,近期,水利部和财政部将联合下发土地出让收益中央统筹使用管理办法,各地也将结合实际强化省级统筹,解决好土地出让收益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不匹配的矛盾。据悉,各地今年预计将落实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没有出台实施细则的地方将尽快制定出台。
记者此前在黑龙江、山东等地采访时发现,虽然各地水利部门已经根据这一10%黄金政策纷纷出台了因地制宜的规定,山东省水利厅甚至提出土地出让收益的10%至2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但这个政策目前在各地均无法落到实处。水利部部长陈雷曾预测,如果这10%能够落实,按2010年土地出让收益的总额,每年可以落实600亿元至800亿元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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