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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月收入几百元的北京智障清洁工小榕拖欠银行信用卡本金利息滞纳金合计共3万元。后被银行告上法庭。虽然该清洁工被鉴定为智力残疾人,但法院近日终审判决其所办理的信用卡欠款有效,应当予以偿还。(2月20日《北京晨报》)
尽管法院做了终审判决,但事情并不该就此画上休止符。留给公众更多的是思考。
笔者认为,当初办卡时银行明知小榕有智障,缺乏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为何还为其办信用卡?从这一点说,银行实在有一定失察的责任。另一方面,对于小榕提出每月工资只有几百元,显然不符合办卡条件,并且,银行给小榕透支的消费额度居然有1.4万元,大大超出了其正常收入的偿还能力,从这个角度讲,银行是不该给这样收入的人办理信用卡的。
实际上,信用卡市场现在已成了银行互相拼抢的一块肥肉,银行为推销信用卡花样百出,这已经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笔者接触到不少机关公务人员,稀里糊涂就被银行的推销人员游说办了信用卡。往往办理后搁置不用,事后再被银行追讨年费,有些还稀里糊涂被上了不良信息记录的“黑名单”。甚至有些在校大学生,没有固定收入,也都可以通过审核办理了信用卡。这其中隐含着一种银行肆无忌惮的逻辑:“反正欠债就要还钱”。银行之所以不怕透支逾期,是因为一旦本人无力还款,大多数的情况是由其家长代偿。这种几乎是必赢的官司,何尝不是一种“钓鱼诉讼”。发卡过滥不仅增加了银行坏账的风险,对于误导社会成员消费也会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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