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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23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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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推行新建住宅用电抄表到户
本报三亚2月22日电(记者刘贡)自2012年1月1日开始,三亚市新建住宅率先在全省行业内推行用电抄表到户、收费到户的服务模式。    根据《三亚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办法》规定,三亚新建住宅项目开发单位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所核定的计容建筑面积,统一向供电企业缴纳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列入住宅项目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行向购房者收取与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相关的费用。   供电企业应对新建住宅小区各住户用电实行“一户一表”管理,即由供电企业直接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确保居民用电安全,电费收费行为规范,服务质量优良。   南方电网三亚分公司客服中心负责人表示,实行抄表到户后,能有效杜绝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因物业代收水电费及公摊水电费而引发的矛盾。据悉,保障房项目“同心家园”经适房小区以及海棠湾开发区等用户将有望率先实现抄表到户。   三亚“抄表到户”将通过计算机系统,实现远程抄表、监控。用户的用电量直接通过计算机设备输入到供电企业的系统上,防止了用户被偷电情况。实行抄表到户后,用户可以通过银行划账、网上缴费、现金缴纳等多渠道缴纳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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