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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2月25日讯 (记者陈超 通讯员敖日丹)今天,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承办的“两个证据规定”实施状况评估研讨会在海口举行,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北大等单位的专家学者齐聚椰城,共同研讨“两个证据规定”与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相关问题。
研讨会上,来自海南、山西、陕西、河北、上海等省、直辖市法院、公安的人士,结合所在部门的具体情况,对“两个证据规定”实施以后的运行状况做了介绍。会议围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践与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35条的实践与技侦证据的使用”以及“两个证据规定的其他问题及新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与适用”四个单元话题展开讨论。
据介绍,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全国四个中级人民法院自2010年5月联合发布的“两个证据规定”,使刑事证据收集、审查、核实、认定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实现了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统一,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标志。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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