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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李肇星介绍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本报特派记者 王凯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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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4日电(特派记者黄晓华 陈成智 彭青林)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是即将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重要议程之一。大会发言人李肇星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考虑到刑事诉讼制度关系公民的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修正案草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总则第2条,同时草案在多项具体规定中都注意体现这一原则。
保障人权原则进一步彰显
李肇星透露,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面比较大,修改补充的条文比较多,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改革和完善。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李肇星指出,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坚持统筹处理好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要有利于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又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公民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修正案草案在以下具体规定当中都注意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在证据制度中,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在强制措施当中,完善逮捕条件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严格限制采取强制措施后不通知家属的例外规定;在辩护制度中,明确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完善律师会见和阅卷的程序,扩大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在侦查程序中完善了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在审判程序中,明确第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对死刑复核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在执行程序中,增加社区矫正的规定;在特别程序中,设置附条件不起诉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
代表名额分配体现三原则
本次大会将就下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问题作出决定。李肇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全国人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解放军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决定草案。决定草案经全体代表讨论后,将提请大会表决通过。
李肇星透露,在分配选举单位应选代表名额时,要按照新选举法确定的原则分配。一是按照人人平等,城乡相同人口比例的原则分配2000名代表名额,大体每67万人分配1名代表;二是按照地区平等原则,各省、区、市不论人口多少都分配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具体为8名;三是按照民族平等的原则,要有一定的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分配给各省、区、市,以保证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1名全国人大代表。此外,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军的代表名额要依照实际情况加以分配,各方面代表人士比较集中的地区都有适当的代表名额。
专题询问将不断加强
在回答有关人大专题询问的问题时,李肇星指出,2010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财政决算、粮食安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改革等问题,结合审议国务院相关报告,开展了六次专题询问。专题询问丰富了人大监督方式方法,增强了监督实效,有利于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李肇星透露,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就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农田水利建设、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开展专题询问。他表示,专题询问已经成为经常性的监督方式,今后还会在实践中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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