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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财政预算报告也指出,要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各种迹象表明,房产税改革全面推开已“箭在弦上”。
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自去年初在上海、重庆两大直辖市启动。历经一年之后,房产税“实施效果逐渐显现”。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在调研后表示:“重庆和上海试点运行很好,对促进当地合理有效的使用土地,完善地方税体系意义重大。”
“加快城镇住房信息系统”将成为房产税推开扫去障碍的第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证实,今年上半年,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实现全国联网,各地争取2013年实现全市、全省联网。同时,北京、武汉、上海等城市已相继修改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提高“非普通住宅”门槛,使更多普通住房享受到契税优惠。
除尽快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外,加征房产税会否增加普通民众税负压力也是开征房产税争议的主要焦点之一。
“不能将房产税定位到‘抓钱’上,那样只会加重公众‘税收焦虑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房产税首先应定位在个人住房调节税,房产越多,税越高。
“即便今后房产税全面开征,也不是向每一个人征收,应对满足基本居住要求的房产做出充分的扣除。”刘克崮建议。
记者 吴雨 齐中熙 林晖
(据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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