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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石清理)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委会服务能力建设,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社会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为“《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区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构建面向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全体居民和驻区单位的便民利民服务和行政事务服务,面向失业职工的就业促进和其它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服务体系。
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
同时,要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力争用3年—5年的时间,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占我省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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